另一个是功利主义。前者遵循的理念是,你行动的结果对我们应该做什么并不重要。相反,有些行为本身在道德上是错的或好的。后者遵循一种相反的观点,即行为的后果是行为道德的体现。特别是,如果这种行为产生了最大的快乐而不是不快乐。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关注两种功利主义的分支,行为功利主义和规则功利主义。他们都同意
对功利主义的主要批评在信仰上是对立的。第一个反对幸福理论的人是从“实用”这个词的典型意义上得出结论的,在这个意义上,它通常代表着“快乐”的对立面。另一群反对这一理论的人持相反的观点,认为功利主义一切都建立在快乐的基础上。这些都不是什么功利主义的准确表述。作者将功利主义定义为
功利主义在其最基本的形式中要求将仁慈付诸行动,并引申为人们关心整个人口的利益。或多或少,通过这样一种伦理理论,我们被鼓励去探索我们行为的全部后果,并为我们如何以一种人道和可接受的方式在不同类型的价值之间做出艰难的权衡提供指导。因此,功利主义在我们日常决策中的应用
几个世纪以来,哲学家们一直试图解释道德,创造出各种观点,把这个伦理体系分解成几个基本组成部分。英国哲学家约翰·斯图亚特·密尔,是功利主义思想的重要贡献者。尽管穆勒的功利主义为解释道德提供了强有力的论据,但它并不是一个牢不可破的理论。密尔的效用原则,又称最大幸福原则,是一种着眼于发展的伦理哲学
对一种情况的愉悦程度:行为和规则的功利主义。我将定义行为功利主义和规则功利主义,给出一个两者都可以应用的情况,并回应功利主义的反对。我还将讨论为什么我认为行为功利主义比规则功利主义帮助更多的人,反过来,变得比规则功利主义“优越”。2.首先,我将定义行为功利主义和规则功利主义。在行为功利主义中,你通过衡量来决定行为是否道德
功利主义是一种规范的伦理理论,它认为在任何给定的情况下,道德上正确的行为过程是利大于弊的最大平衡过程。更具体地说,功利主义的核心思想是,行为的效果决定行为在道德上是对还是错。功利主义以杰里米·边沁(1748-1832)和约翰·斯图亚特·穆勒(1806-1873)的哲学思想为基础,始于19世纪的英国。边沁
在哲学史上,功利主义一直被认为是最优秀的道德理论之一。它已经成为规范伦理的最有力、最有影响力和最有说服力的方法之一。功利主义理论也对经济、政治和社会政策的方法产生了重大影响。功利主义理论最初是由边沁提出的。他的说法是,在扣除所有参与行动的痛苦后的总快乐。然而,
功利主义和义务伦理学13功利主义和义务伦理学Christopher Kearney学生ID 4697583美国公立大学系统(AMU) Robert Watkins博士2017年9月21日摘要有用性和责任是导致人们采取行动或不采取行动的两个主要驱动力。行动的有用性意味着社会从个人的行动(或行动)中获得最大的利益。另一方面,duty是义务或意义
责任;你必须帮助那些正在经历贫困的人。当将这一概念应用于功利主义的结果主义理论时,重要的是首先检查行为功利主义和规则功利主义之间的区别。正如莫瑟所解释的,行为功利主义告诉我们,我们必须质疑什么单一行为能产生最大的善。然而,规则功利主义评估行为本身,并决定什么会产生产生最大利益的结果。(2013
密尔在他关于功利主义的书中首先阐述了一些基本的伦理和哲学思想。从我在他的书中读到的东西来看,我认为功利主义可以被定义为一种思想,即人类应该基于促进他们最大幸福的能力来做出决定。另一种说法是功利主义认为一个好的决定会给大多数人带来最大的幸福。密尔的功利主义理论基于人们所做的决定。他说这些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