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论文献评论
审前接触问题中心是美国两项受保障权利、第一修正案和宪法第六修正案之间的紧张关系第一修正案允许媒体打印,而第六修正案允诺快速公开审判,由不偏倚和不偏倚板指导媒体揭发当前调查时, 包括先前定罪或招供时, 板块或选择代表板会曝光Ruva和Guenther实验(2017年)中,研究人员研究小组的记忆、证据解释、感知和内疚决策在审前接触时如何变化确定接触面板上的代表传递偏差上传前未接触的其他代表鉴于媒体拥有强力宪法保护,法院需要管理审前暴露的机会
目的研究问题
庭外接触决定自觉决策说到此,我们期望小组的一名代表知道审前接触可决定其决策,并知道如何在评议中孤立这一点。追溯到Nisbett和Wilson1970年代实验时,决策由无意识决定,但决定这些决策或偏向的是不确定的(Newell和Shanks,2014年)。换句话说,人们知道偏见可决定决策,但不可决定决策所谓的偏盲点在评议中司空见惯最终问题在于,选择不偏倚和不偏倚板块时如何处理审前曝光
提案
Voir芯片旨在判断板上的代表是否接触审前接触庭外代表接触审前偏差是不切实际的为解决审前接触问题和偏向问题,律师将反偏向模拟代表,作为消除偏向感知和决策的一种手段,作为一种解决办法。偏向将产生更多推理和少自动决策带
原《权利法案》保护公民权利不受联邦政府侵犯,但没有提到各州14项修正在内战后不久获得通过,保护公民权和个人权利不受州政府的侵犯依据第十四修正案正当程序条款,美国最高法院开始对各州适用权利法案所保障的最重要权利这一过程始于1900年代初期,被称为有选择合并学说Duncan对Lianisa案是一个标志性案例,法院将第六修正权归结为对州陪审团审判
第六修正案规定:“在所有刑事诉讼中,被告应有权享有快速公开审判权,由犯罪实施地的州和区公正陪审团进行,该区应事先由法律确定,并被告知指控性质和原因!将与不利于他的目击证人对质强制程序为他获取证人并请求律师帮助或辩护被告审判必须由公正陪审团在据称犯罪地区进行
法兰克尔解释现实审判如何在理想公正法官与实战法官之间制造“作用冲突”(Frankel,1976年)。人自始至终都起多重作用,这些作用基于周围人的期望和个人个性(Frankel,1976年)。特别是,期望法官发挥中立性、智能和耐性作用。其作用被认为相似ire(Frankel,1976年)。法官必须客观,以便进行公正和公正审判。然而,这种理想作用不会在现实压力下出现。推开“impire”判断概念的一个现实是整个审判过程发生的热情法兰科夫州法院爆炸数表高呼反对, 通常大吵大闹, 因为他们急忙忙切断禁解答”(Frankel,1976年,p.472律师通路的主要目标是确保客户取胜并实现双方竞争律师并不想听他们的错误 并总是需要比竞争者先一步引起法庭常见的骚动和紧张情绪
第四、第五和第六修正案涉及个人与警官接触或拘留时拥有的权利。第四修正案是搜索和查封权搜索指当一名警官进入空间 个人Bevies他们有隐私抓捕指当一名警官表示或做某事时个人会怀疑他们不能自由离开警官接触第五修正案是保持缄默权与枢密院权保持缄默和托管权仅与个人被捕托管相关并声明“在任何刑事案件中,不得强迫任何人作自证其罪证人,或未经正当程序而剥夺生命、自由或财产。”
陪审团选择期间,潜在陪审员会接受面试后选择或从陪审团中消除初始选择潜在陪审员完全随机公民随机获取“陪审职责”通知陪审团筛选由检方和辩方进行,由法官审查案件面谈期间向公民询问数个战略问题,以确保他们不以任何方式偏向或反对被告或案件问题还消除那些与案件有任何关联者,无论如何在这次访谈中,本案律师可以表达对有偏向陪审员的关切。
尽管律师和法官努力消除法院中的种族歧视,种族偏见是否在今天陪审团选择中发挥作用?以往法院案例已采取积极步骤,确保陪审团公平和无偏倚性。不幸的是,律师中流行策略是纳入种族偏向而不引人注意其行为教他们寻找隐蔽物并注意隐蔽物最高法院对Batson v.肯塔基州476 U.S79(1986年)是限制法庭种族歧视的第一步选择陪审员过程从准陪审员带入法庭开始
刑事审判过程是一个有趣的过程 遍及全美和全球的法院雷竞技rab本研究拟阐述美国司法体系刑事审判过程的各个步骤审判描述为“解决个人纠纷的法律论坛,在刑事控件中,它是一种确定被告是否犯法的手段。审理过程因事件属民事性质或刑事性质而异 +++法官主持法院并处理审判期间出现的所有法律问题法官还指示陪审团如何将事实应用到特定案例将管理的法律中去。”
美国宪法第六修正案保证刑事诉讼被告有权由陪审团快速、公开和公正的审判确定由陪审团跟踪后,刑事诉讼下一步是选择陪审员在此期间,可能的陪审员会收到商场传票,命令他们在规定时间和日期出庭传讯者组成venire(未来陪审员处理案件)。Voir悲观拉丁词表示真话,这是法院或潜在陪审员或证人的律师为判断他们是否精通或有资格服务而进行的考试。陪审员问卷显示信息不让他们担任陪审员只是陪审团选择过程的第一步典型问题涉及未来陪审员是否知道被告、律师或任何证人,他们是否在媒体上读或听过案件,以及他们是否有种族、国籍或性别偏差有效Objectire让准陪审员向法庭或律师说明他们需要知道的
几对双目跟踪检察官,说明被告为何有罪的理由数对耳像模式一样有意向监听 并谨慎处理所有细节检举人用大语句陈述事实 画张被告的黑灯完成后 被告律师上台 并费尽心力 解释委托人无罪的原因归根结底,当所有事都讲做并判时,12名男女中只有一人对法院书记员回答12个人是陪审员,他们与法庭审判的律师和法官发挥同样重要的作用。事实上 陪审团是唯一判定者 基础
法兰克M(2011年)。雷竞技rab挑战强制性:用明尼苏达案例研究对陪审团选择过程建议改革Review.law.umm.eduRetrieved November 29, 2014, from http://review.law.umn.edu/wp-content/uploads/2011/04/Frank_MLR.pdf
拥有多功能轮廓对成功建立刑事司法系统至关紧要美国法院系统遵循无罪推定原则,即进入法庭者在证明有罪前推定无罪。庭上并不总是有这种无罪推定法每一个法庭演员,无论是自觉或无意识地,都偏向被告,甚至可能在案件开审前推定有罪。白人法官处理涉及属于少数的被告的案件时尤其如此。代表少数的法官不单不偏向自己的种族被告,而且还带给法官新视角(Haire & Moyer,2015年)。表达思想和理解